陈律电话:
法律服务:
调查,取证,律师函,财产保全,起诉,应诉,仲裁,法律顾问等
首页 >> 民事纠纷 >> 合同、准合同纠纷

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严谨细致、认真负责
服务地区:全国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刑事案件
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24小时在线解答

委托人(如政府、企业)与代建人(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之间因委托代建工程项目(如政府保障房、企业办公楼),因代建范围、工期、质量、费用结算产生的争议,核心围绕 “代建权限”“责任划分” 展开,代建人按委托人要求完成建设,收取代建服务费。

一、相关法律规定

核心依据为《民法典》委托合同规则及行业规范:《民法典》第 919 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 925 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知道代理关系的,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代建项目需通过招标确定代建人,代建人需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投资。

二、纠纷认定要点

需重点审查 “代建范围 — 权限限制 — 费用结算”:首先,确认代建范围,合同需明确代建内容(如仅建设施工、含设计监理),超出范围的行为需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扩大范围的代建人自行承担费用。其次,判断权限限制,代建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提高建设标准,变更需经委托人及主管部门批准;对外签订采购合同需明确责任归属,无授权的由代建人自行承担。最后,审查费用结算,按合同约定的计费方式(如固定费率、成本加酬金)结算,超概算部分需经批准,无批准的委托人可拒付。

三、民事责任承担

责任承担以 “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费用调整” 为核心:代建人未按约完工或质量不符的,需承担逾期违约金(按日计算),返工费用自行承担;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如因逾期无法使用的租金损失)需赔偿。委托人未按约支付代建费的,需支付逾期利息;擅自要求变更设计导致费用增加的,需承担额外费用。例如:某政府委托 A 公司代建保障房,A 公司逾期 6 个月完工,法院判决 A 公司支付违约金 180 万元,赔偿政府临时安置费 50 万元。

在线留言
*姓名 :
* 电话 :
邮箱 :
详情内容:
相关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