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因劳务派遣用工的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核心涉及 “劳务派遣的合规边界”,常见于用工比例超限、同工不同酬等场景。
一、相关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劳动合同法》(2025 年修订)第 66-67 条(劳务派遣限制)、2025 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7 条(用工比例与岗位)、市监人社罚〔2025〕41 号案例(“假外包” 处罚)。新规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 10%,跨地区派遣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缴社保。
二、认定要点:“劳务派遣纠纷” 的核心标准:1. 岗位合规性:非 “临时性(≤6 个月)、辅助性、替代性” 岗位使用派遣工;2. 比例超限性:用工总数中派遣工占比超 10% 且未在过渡期整改;3. 待遇差异性:派遣工与正式工工资、福利差距超 20%;4. 主体适格性:派遣单位未取得行政许可或注册资本不足 200 万元。损失范围确定:1. 直接损失:待遇差额、未缴社保损失;2. 合理费用:转正申请仲裁费、同工同酬审计费。
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用工单位需清退超比例派遣工,或转为正式员工;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补足待遇差额并补缴社保;“假外包” 按每人 5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派遣许可证;连续工作满 2 年的派遣工可强制转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