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核心涉及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典型于平台用工、“假外包真用工” 等新业态场景。
一、相关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劳动合同法》(2025 年修订)第 7 条(事实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 2 条(证据要素)、最高法(2025)最高法民再 12 号判例(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新规明确平台企业对骑手、网约车司机等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认定要点:“劳动关系确认” 的核心标准:1. 人格从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勤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约束;2. 经济从属性:劳动者报酬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且为主要收入来源;3. 组织从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指派,使用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4. 排除外包情形:外包员工若受用工单位直接管理,视为事实劳动关系。损失范围确定:1. 直接损失: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养老金损失;2. 合理费用:劳动关系鉴定费、仲裁代理费。
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补缴社保,补发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平台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按骑手实际工作时长补付最低工资差额;“假外包” 情形下,用工单位与外包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