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抽奖、附赠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因奖励信息不实、奖额超限或存在欺骗性,消费者或竞争对手请求其承担责任产生的争议,核心涉及 “有奖销售的诚信义务”,常见于电商促销、商超活动等场景。
一、相关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年修订)第 10 条(有奖销售限制)、《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 20-23 条(奖励规则要求)。法规禁止欺骗性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 5 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二、认定要点:“不正当有奖销售” 的核心标准:1. 欺骗性:如虚构奖项、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2. 奖额超限: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 5 万元(含等价物品);3. 规则不明:未明确公布中奖概率、兑奖条件或期限;4. 误导性:以 “百分百中奖” 名义推销质次价高商品。损失范围确定:1. 直接损失:消费者为参与活动支付的成本、竞争对手的客户流失损失;2. 合理费用:奖品鉴定费、维权律师费。
三、责任承担方式:经营者需公示真实中奖信息,补发奖品或退还费用;赔偿受害人损失,欺骗性有奖销售按损失 1-3 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处 5-50 万元罚款;法院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