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平台规则恶意交易纠纷是指平台内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利用平台规则的漏洞,故意实施虚假交易、恶意差评、恶意投诉、刷单炒信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为,侵害平台经营者、其他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产生的纠纷。核心在于规范平台内交易行为,维护平台交易秩序,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常见于电子商务平台、本地生活服务平台、二手交易平台等,典型场景如商家通过刷单炒信提升店铺排名、竞争对手恶意给商家差评影响其经营、利用平台退款规则恶意下单后退款骗取商品等。
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平台交易行为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认定要点:恶意交易行为的认定,审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滥用平台规则的恶意交易行为,包括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构订单)、恶意评价(捏造事实给竞争对手差评)、恶意投诉(无正当理由多次投诉其他商家)、恶意利用平台规则骗取商品或服务(下单后恶意退款、薅平台优惠羊毛)等。主观恶意的认定,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观意图,是否明知其行为会损害平台、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仍实施,如为提升自身竞争力而故意给竞争对手恶意差评。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审查行为人实施的恶意交易行为与平台、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遭受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商家因恶意差评导致销售额下降、平台因虚假交易增加监管成本等。平台规则的关联性认定,审查行为人是否利用了平台规则的漏洞或模糊地带实施恶意行为,平台对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是否存在过错(若平台存在过错,可能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责任,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滥用平台规则的恶意交易行为,包括停止刷单炒信、停止发布恶意评价、停止恶意投诉等。赔偿损失责任,判令行为人赔偿因恶意交易行为给平台经营者、其他平台内经营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销售额下降损失、品牌声誉受损导致的商业机会丧失、应对恶意投诉产生的费用等,同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若损害消费者利益,还需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消除影响责任,若恶意交易行为导致相关主体商业信誉受损的,判令行为人在相关平台(如商家店铺页面、平台公告栏、行业媒体)发布澄清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返还不当利益责任,判令行为人返还因恶意交易行为获得的不当利益,如通过刷单炒信获得的交易利润、骗取的平台优惠款项、骗取的商品价值等。赔礼道歉责任,若恶意交易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相关的商誉,判令行为人书面或公开向权利人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