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电话:
法律服务:
调查,取证,律师函,财产保全,起诉,应诉,仲裁,法律顾问等
首页 >> 民事纠纷 >>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优先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严谨细致、认真负责
服务地区:全国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刑事案件
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24小时在线解答

优先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某一债权是否属于优先破产债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和顺序存在争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而产生的民事争议。核心在于明确优先破产债权的认定标准和受偿规则,保障优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其他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维护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常见场景包括劳动者主张其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优先破产债权,税务机关主张其税收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担保债权人主张其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债权人对其他主体主张的优先债权提出异议等。

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优先破产债权的相关规定(如劳动债权、税收债权、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劳动债权的相关规定。

认定要点:优先破产债权的资格认定,审查争议债权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优先破产债权范围,如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优先受偿范围的认定,审查优先债权的受偿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工资债权的范围是否为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税收债权是否为破产人合法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担保债权的范围是否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受偿顺序的认定,审查争议债权在优先破产债权中的具体受偿顺序,如劳动债权优先于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受偿,担保债权优先于劳动债权和税收债权受偿,同一顺位的优先债权按比例受偿。债权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认定,审查争议债权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具有合法的基础(如劳动合同、税收征管文书、担保合同等),是否存在虚构债权、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确认优先债权责任,判令确认争议债权属于优先破产债权,明确其优先受偿的范围和顺序。否定优先债权责任,判令驳回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请求,确认其债权为普通破产债权。赔偿损失责任,判令因虚构优先债权、恶意主张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一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调整受偿范围责任,判令对超出法定范围的优先债权主张予以调整,仅确认合法合规部分的优先受偿权。协助履行责任,判令债务人、破产管理人协助优先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如配合处置担保财产、优先支付劳动债权等。

在线留言
*姓名 :
* 电话 :
邮箱 :
详情内容:
相关民事纠纷